全国消防日
每年的11月9日是中国的全国消防日。11月9日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,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,使“119”更加深入人心,公安部从1992年起,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“消防日”。
校园宿舍发生火灾原因
冬季期间,天气干燥,是火灾的多发季节, 特别是入冬以来,宿舍用电量迅猛增大,宿舍不注意用电安全很容易因用电不当引发了火灾事故。
校园宿舍火灾的预防
在宿舍,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,做到:
1.不使用电磁炉、烧水器、电锅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饭煲等违规电器。 2.使用台灯、充电器、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,室内无人时,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头。 3.电脑或手机充电时,电源插头要即用即插,以防通电时间过长电器发热引发火灾事故。 4.不在宿舍内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 5.宿舍门口、楼梯间、阳台等部位禁止堆放杂物,避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。
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
灭火器:1.灭火器使用前,必须检查压力是否有效; 2.将灭火器上下用力摆动几次,使干粉松动; 3.拔掉保险销,一手握住提把,另一只手握紧喷管,迅速前往着火点1.5米左右距离,站在上风向,对准火焰根部,用力按下压把开关,直至喷射灭火剂; 4.由远及近左右扫射向前推进将火扑灭; 5.一旦火扑灭后,立即放松压把,灭火剂停止喷射。
消防栓:1.打开消火栓门,按下内部火警按钮(按钮是报警和启动消防泵的);2.一人甩开水带,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;3.另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,准备放水;4.逆时针打开阀门,水喷出即可。(注: 电起火要确定切断电源)
《消防法》处罚条例
1.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“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”个人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2.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”个人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3.《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“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”,处五日以下拘留。 4.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“过失引起火灾的”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5.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“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,该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、引导在场所人员疏散的义务”,情节严重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。
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消防安全更要注意宿舍的用电安全,学会保护自己,让我们的大学生活更加健康、快乐、安全,同时希望大家把生活中的每一天都当作“消防日”,让消防安全意识常驻我们的心间。
学前与小学教育学院分团委网络媒体部
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